一、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意见1.文字重合百分比(以“去除本人文献检测结果”为准,以下同)<10%的,可视为通过。2.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0%-40%(含10%,不含40%)之间,由各学院相关学科组成的专家组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认定。(1)认定属于合理引用范畴,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2)认定文字重合百分比较高,<20%,但经修改后可以如期进行答辩的,论文作者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为期一周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可参加论文答辩;(3)认定文字重合百分比较高,≥20%,但经修改后可以如期进行答辩的,论文作者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可参加论文答辩;3.文字重合百分比≥40%,本学年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要求研究生重新开题、重新撰写论文及答辩,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4.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0%以上,经修改后,需再次提交论文进行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复检未通过者,延期毕业。5.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0%以上,修改后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论文答辩通过后,等级只能定为“合格”。如专家组认定属于合理引用范畴的,则答辩等级不受此条限制。
6.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0%以上,并经专家组认定确系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按《南京艺术学院关于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的处理办法》(南艺科研字〔2005〕2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查重帮论文查重提醒您,论文写作完毕之后最好借助知网学术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才能更好的修改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