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闻界”日前指出,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涉嫌抄袭。北京大学的负责人毕业后,组织专家重新审查博士论文,如有剽窃,将按规定处理。根据北京大学的规定,如果抄袭是事实的话,毕业证、学位证书会被取消。
北京大学的博士有严重的剽窃嫌疑。编辑部说,“除了摘要和最后的结论以外,几乎都是照抄的。行文完全一样。评论可以全部传达。”“国际新闻界”大张旗鼓地宣布剽窃的是“于艳煮这篇论文的剽窃状况是杂志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这是因为,即使反山寨技术进一步升级,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从网上漏出的鱼。在
所大学的自治上下文下,这首先有依靠权力和责任清楚的学术规范体系。例如,根据《北京大学大学院基本学术规范》,“结束学业,离开学校后的研究生在在校期间有明显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时,取消当年的奖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当然,这个“规范”的适用范围还包括“在校期间有学术上不范行为的研究生”。
这也就是说,有重大的剽窃嫌疑。事实上坐过一次会被罚款。在学术不合理、无根本的今天,必须用更重大的典故来治理学术混乱;第一,参考食安阀等功能机构的设置经验,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学术无端研究中心,从国家层面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学术风尚。第
、增加学术性舞弊的罚球芯片。前几天,香港地区的初中的毕业证书考试,近几年罕见的集体剽窃事件发生了。香港现代书院的23名学生在校本的审查中没有在文科考试中引用资料注明出处。下手的是“残忍”,连学生都如此,没有时间再讨论当人师吗?相比之下,大陆的学术性惩罚则像棉花一样过于温和。
三是追究领导的责任。此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发行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领导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研究生发生学术性舞弊行为的,领导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领导人为代表的学校学术调查系统,对于学生读论文的情况,至少对抄袭有警戒心吗?特别是很多论文都要写上领导人和领导人的名字,所以承担学术上不合适的“连带责任”也是很自然的。
学格像人格一样。在更加重视革新和人才的今天,学术的缺陷已经不像“私事”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