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论文调查重各教育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管理,引导学生诚实和信誉自律,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论文剽窃,推进学风建设,培养人才为了提高《学位论文伪造行为处理方法》(教育部令34号)。)以及关于《教育部弁公厅关于实施“学位论文伪造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以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本校将继续对2017年度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验证。具体的工作安排如下。一、参加重检查范围和原则上本次毕业论文(设计),重检查范围为全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其中,音乐学院(音乐秀专业、舞蹈演出专业)、美术学院、日本语言文化学院、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因为专业特点,不参加本论文(设计)的检查。
各教育机构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必须完成该单位的检查和测量工作。论文检验、测定结果文字复制率30%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二、重检工作时间由教务处统一负责本次论文(设计)的检查和重检查工作,各教学部门派出专家负责本部门论文检查和管理工作,5月12日前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课完成培训。三、检查操作方法1.各教育单位设定子账户,教育单位指定专家统一使用管理,设置将检查论文提交知网论文检查入口的“大学生论文检查系统”的检查系统,下载检查结果汇总寿司。
2.检查结果提交教育机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核,指导小组审核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查结果提出异议,经教育机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的鉴定可以得出更大的结论。
3.为了避免测定结果的偏差,提高测定效率,要求将所有检查对象的论文的文件名按专业、学号、姓名的顺序命名,同时只除去“感谢”、“附录”等非毕业论文(设计)的主体部分,论文的主体部分(参考文)只检查奉献)。另外,在论文中引用他人的文章或著作的语句时,请务必制作引号,写明出典。
各教育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事项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育管理课孙霞老师。电话:8740369013071846教务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进行研究生论文审查,为加强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加强本校硕士学位授予管理,保证和促进硕士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摘取》根据《检查方法》、《辽宁省硕士论文抽查方法》,制定本办法。
1、硕士学位论文审查及重复率检查业务步骤1、指导者审核:研究生在答辩前2个月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由指导者审查。指导教官将通过审查的硕士学位论文的审查意见和对研究生全体学习过程的业务鉴定一起提交给学院(部)。2、学院(部)按照要求汇总硕士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向研究生院报告,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查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查。学院(部)对通过重复率检查的硕士论文,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审查。各硕士论文由校内的两位专家审查。同时,组织学校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审查。抽查
3、学院硕士学位分科会根据校内专家的审查情况,组织毕业论文进行提问评议,问毕业论文的比例在50%以下。(提问评议要点:①论文是否有新见解;②论文学术水平与价值;③论据是否充分、可靠;④论文的写法是否严格、规范;⑤论文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问题。⑥是否同意论文提交外部审查)。学院(部)负责对研究生进行检查和监督的论文的修改工作,对于不遵从意见(校内专家审查意见、提问意见)而修改的论文,不提出外部审查。
4、学院(部)根据大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例,对毕业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重复率的测量达到了标准。另外,将根据校内审查和提问进行评议的硕士学位论文(2本纸和盲评价电子版)和相关资料汇总后送到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审查。5、各硕士学位论文对2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和评议要素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二、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重复率检查作业标准1、指导者审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包括80分)者可向学院(部)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成绩在60-79分之间的人可以修改硕士学位论文,再审查后提交。成绩在60分以下的人不能提交。六个月后重新提交审查。
2、硕士学位论文的调查重量标准:采用“CNKI研究诚实管理系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查硕士论文,重量率<30%通过;30%≤检查重量率≤50%恢复修正,调查重量率<30%后可通过;调查重量率>50%的学位论文“不合格””的话,有必要进一步充实研究活动。修改论文,六个月后可以重新提交论文,申请学位。3、校内2名本科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核论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包括70分)者可获得修改许可提交外部审查。成绩在60分到69分之间的人修改硕士学位论文,复审,达到70分(包括70分)者可提交外部审查。成绩60分以下的人认定为“不合格”。不做外审,还要改进研究工作,修改论文,6个月后可以再次申请论文、学位。
4、校外2名专家在百叶窗审查,百叶窗裁判成绩均达到70分以上(包括70分)者在修改后批准答辩。盲审查成绩可在60分到69分之间修改、复审硕士论文,达到70分以上(包括70分)者可申请答辩。70分以下的话,就认定为“不合格”,充实研究活动,修改论文。六个月后可以重新提交硕士论文的审查。如果盲人裁判成绩在60分以下,且另一个85分以下的人认定为“不合格”,不得答辩,要充实研究活动,修改硕士学位论文。六个月后可以再提交审查。如果一个盲审成绩在60分以下,另一个盲审成绩达到85分以上(包括85分),本人有权申请复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由研究生院单独聘请校外专家复审,成绩达到70分以上(包括70分)批准答辩,7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不进行答辩,修改后6个月后可以重新提交硕士论文的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跟踪和责任认定标准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跟踪和责任认定标准按照《大连大学大学院教育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试行)》执行。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