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的论文一律不予复查(申报者及所在单位请认真检查并进行筛查。请不要反复提交往年调查过的论文)。二、安排复查业务(一)提交的学术论文资料1、学术论文电子版(PDF形式)命名为“论文题目-名字”。;4、《论文复查结果报告书》的纸版和电子版各部分(见附件3),上述表格的学术论文信息部分由本人填写,所有电子原稿都包在文件夹里。各部门填写《2019年中北大学×单位检修论文汇总表》,将所有检重论文的电子版包装在文件中(命名为“××单位”),并发送到邮箱。rfzk@nuc.edu.cn(邮件的主题是“××单位论文检查重检”。)纸张原稿(放入文件袋,标明XX单位。)报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课(德怀楼505室)。选项卡。
(二)请确认提交的电子文档与公开的文章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者,就取消当年的职称审查资格。责任自负。(三)学校指定检查重检查机构负责检查重检。(四)论文检查后,发行个人的《论文检验重检查结果一览表》和《论文检查结果报告书》,在一览表和报告书上盖上检查机关的公章后生效。
(五)送达时间:2019年11月4日下午5点前,不等待到期。(六)重检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